1.CCC认证的法律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标准化法》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方能进行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服务性活动中使用。音视频产品便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类别。
2.产品范围和技术标准
电视机、收音机、音响、CD机、VCD/DVD播放机、MP3、盒式磁带录像/放像机、电子琴等音视频设备被纳入CCC认证的音视频产品范畴。CCC认证的技术依据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国家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属于CCC认证范畴的音视频产品包括:
总输出功率在500 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
音频功率放大器;
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
以上设备的组合;
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
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
监视器;
录像机;
电子琴;
天线放大器
显像(示)管。
认证依据的标准为:
GB 8898-2011(安全标准);
GB 13837-2012(电磁兼容标准);
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标准)。
提请企业注意的是[注2]:两项EMC标准GB13837-2012(无线电骚扰)和GB17625.1-2012(谐波电流)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自2013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实施CCC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迟于2014年7月1日完成。
我国音视频产品的安全标准为GB 8898-2011,修改采用IEC60065:2005。该标准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并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以取代老标准GB8898-2001。对于音视频产品申请CCC认证者,自2011年12月30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2年11月1日起,企业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CCC认证。所有旧版标准CCC认证证书转化工作*迟应于2013年11月1日完成。
新安全标准GB 8898-2011与老标准GB8898-2001的差异主要如下表所示[注1]:
序号
章条号
差异测试
新版 GB 8898-2011要求
老版 GB 8898-2001要求
1
5
增加仅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识志;
没有规定
增加仅适用于非热带气候条件下安全使用的警告识志要求。
2
5.1i)
明确要求额定电压下测得的消耗电流或消耗功率不得超过标示值10%
未明确要求进行额定电压下消耗电流或消耗功率的测试
3
5.4.1
d),e),f),g),h),i)
增加相关警告或说明的要求:
d)I类结构的设备应当连接到带保护接地连接的电网电源输出插座上的警告。
无相关要求
e)确保多媒体系统中的设备正确和安全的安装以及互连的说明。
f)如果设备由于固定在位而无需进行19.1,19.2或19.3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设备上或与设备一起提供警告。
g)电池(电池包或组合电池)不得暴露在诸如日照、火烤或类似过热环境中的警告。
h)如果设备装有带保护膜的阴极射线管,该保护膜附着在屏面上,作为符合GB27701规定的安全防爆系统的一部分,则应当在说明书中给出警告。
4
i)带有未经隔离的有线网络天线插座的设备,在说明书中必须给出类似“接入本设备的有线网络天线必须与保护接地隔离,否则可能会引起着火等危险!”的警告说明。
5
5.4.2
增加电网电源断开装置的说明的要求:
a)如果用电源插头和器具耦合器作为断开装置,说明该断开装置应当保持能方便地操作;
b)如果用全极开关作为断开装置,应当说明开关在设备上的位置和开关的功能,以及说明开关应当保持能方便地操作;
未明确要求
6
7,表3
温度限值是基于热带气候条件(45℃)提出的,因此温升限值应减去10K
温升限值是基于温带气候条件(35℃)提出的,
7
8.17,
8.18,
8.22
增加绝缘绕组线的试验要求(按附录H);
绝缘绕组线且无需附加隔层绝缘的绕组组件的试验要求
不可分离薄层材料的试验要求
无相关要求
8
9.1.1.1,
11.1
正常条件下和故障条件下接触电流的限值减半,对仅适用于非热带气候条件下安全使用的设备,接触电流的限值不变,同老版标准的限值,增加I类设备对地接触电流
9
9.1.1.2
零部件可触及性的判定需要用儿童试验指重复测试
未规定需要用儿童试验指测试
10
10
增加要求:有线网络天线同轴插座与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满足基本绝缘的绝缘电阻要求。如果带有有线网络天线同轴插座的II类设备可以通过其他端子与I类设备上的地连接,则该天线同轴插座与任何其他连接端子之间也应满足基本绝缘的绝缘电阻要求。
11
10.2
湿热处理条件为:温度40℃±2℃,湿度93%±3%,处理时间120h;
对预定不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的设备,湿热处理为:湿度(93±3)%,温度:20℃~30℃之间不会产生凝露的任一方便的温度值(t±2)℃范围内,处理时间:48h。
湿热处理条件为:温度30℃(-2,0),湿度93%(-3,+2),处理时间2d;
12
12.1.3
增加对保护危险带电零部件的外壳实体区域的钢球冲击试验要求
无相关要求
12.1.4
增加对质量小于等于7kg的便携式设备的跌落试验要求
12.1.5
增加对热塑性外壳的应力消除试验
13
12.5
增加安装有与保护接地电路隔离的元器件的天线同轴插座的结构要求
14
12.6
增加对伸缩或拉杆天线的结构要求
15
13,
附录J
颠覆性修改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的限值和判定依据(按工作电压),并按海拔5000m的要求,需乘以倍增系数1.48
16
14.3,
14.3.2
电感器和绕组应符合GB19212.1相关部分要求,开关型电源用变压器应符合GB19212.1和GB19212.18的要求或其他分标准要求(符合整机的要求)
没有规定要符合GB19212.1相关部分要求
17
14.5.3
PTC热敏电阻器应当符合GB14536.1第15章,17,J.15,J.17章的要求
PTC-S热敏电阻器应符合GB7153的要求
18
14.10.4,
14.10.5
对采用热塑性材料容纳电解液的专用电池,增加电池模压应力释放试验;
对用户可操作的专用电池增加电池跌落试验
19
14.12
增加对浪涌抑制型压敏电阻器的试验要求,按GB/T10194试验
20
18.1
对自身防爆的显像管,采用GB 27701(IDT IEC61965)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方法与老版差异较大
对自身防爆的显像管,按标准18.2的要求试验
21
19
质量大于等于7kg的设备要进行稳定性试验(10度角试验和垂直向下力试验)
质量大于18kg的设备要进行稳定性试验
22
19.3
增加水平作用力试验,适用于:
——质量等于或大于25kg的设备,或
——除扬声器系统外,高度等于或大于1m的设备,或
——除扬声器系统外,组合有提供的或建议的推车或支架、总高度等于或大于1m的设备。
23
19.6
增加对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上的设备的试验
24
20.1.4,
附录G.1.4
其他元器件的可燃性等级要求中,按GB/T11020规定的可燃性等级要求为HB75或V-1级,HB75级试验样品应从测试样品*薄处裁出,并按GB/T5169.16进行试验。
其他元器件的可燃性等级要求中,按GB/T11020规定的可燃性等级要求为FH3~40mm/min或FV-2级,FH3~40mm/min是用厚度3mm的样品进行试验。
25
附录B
与通信网络连接的设备的要求引GB XXXX(IDT IEC62151)的具体要求,并有所修改,与老版差别较大。
与通信网络连接的设备的要求是在对标准相应条款内容修改后提出的。
26
附录G.3
增加对元器件和潜在引燃源之间的挡板的针焰试验要求
27
附录L
增加附录L,对摄影用电子闪光设备的附加要求
无相关要求
无线电骚扰标准GB13837-2012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该标准修改采用了CISPR13:2009(5.0版)标准。
谐波电流标准GB17625.1-2012规定了设备的分类,以及在指定试验条件下设备输入电流可能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值。该标准等同采用IEC61000-3-2:2009(3.2版)标准。
电视和声音信号电缆分配系统电磁兼容标准GB 13836-2000非等效采用IEC60728-2/FDIS:1997。相对于****,它在干扰方面增加了电源端骚扰电压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内容,在抗扰度方面增加了内部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等内容,限值和测量方法也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GB 8898和GB17625.1的制定机构分别为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秘书处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和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46(秘书处为武汉高压研究所)。GB 13837和GB 13836的标准制定机构是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79(秘书处设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其中SC 5(E分会)广播接收设备的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和SC1(A分会)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和统计方法分技术委员会与音视频产品的EMC标准有关。
3.音视频产品的CCC认证[注3]
(1)我国CCC认证制度的重大变化
2012-2013年,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先后颁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CNCA-00C-00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基于这三项基础规则,2014年7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修订更新了17份CCC认证实施规则,包括音视频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新规则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修订目的主要是强化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减轻诚信守法企业负担,激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各参与方的活力,实现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认证机构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多方共赢。新实施规则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实施分级管理,给予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凸显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地位。认监委制定发布的实施规则仅从原则上规定了基本认证模式以及认证一句、单元划分等级本要求,认证机构可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和实际管理水平,便知具体的认证实施细则。
第二,开展分类管理,采取“扶优限劣”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新版规则明确要求认证机构收集整理获证产品和企业质量信息,据此对生产企业进行评价分类,在认证实施环节对不同类别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
第三,粗化认证单元,简化认证变更,降低企业认证成本。通过对目录内类别相同、风险相近产品进行整合归类,此次调整的新版规则将由原来的63份减少为41份,同时相关产品的认证单元数量将减少10-20%。
第四,突出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地位,充分利用自有检测资源,便利企业检测。新版规则要求认证机构制定利用企业自有检测管理资源的相关程序,在型式试验/监督抽样检测环节承认相关检测人员按标准要求利用企业检测资源实施的检测结果。
(2)认证模式
根据音视频产品新的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音视频产品的基本认证模式取消了原来的初始工厂审查要求:
对于I类或II类设备;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
对于I类或II类以外的设备;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跟踪检查”。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模式上酌情增加企业****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等相关要素、对获证后监督各方式进行组合,确定认证申请人所适用的认证模式。
(3)认证单元划分
一般按产品类别、型式、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等不同来划分;
对于带有显示器的产品,按照屏幕尺寸来划分;
对于具有不同工作方式的产品,以工作方式(如显示方式、防爆方式等)不同划分;
相同生产者、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产者、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考虑仅在一个单元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者需提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4)认证程序
认证基本程序为:①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②认证委托人按实施细则提供申请资料;③型式试验;④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⑤获证后的监督。一般的认证时限为90天(自受理认证委托起)。
(5)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通过CCC认证的企业获得申请认证产品的CCC认证证书,并在在产品上加贴CCC标志。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认证证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或者系列名称;产品的生产者、生产或者加工场所;认证模式;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发证机构。
音视频产品的CCC标志按种类分为安全、安全和电磁兼容2种,按大小可分为8、15、30、45、60mm5种。当认证仅涉及安全时,采用“S”认证标志;当认证既涉及安全,又涉及电磁兼容时,采用“S&E”认证标志。标志应加贴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可按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非标准规格印制/模压认证标志。
(6)认证实施细则
认证机构应根据实施规则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在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认证实施细则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认证流程及时限要求;
认证模式的选择及相关要求;
单元划分的细则及相关要求;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
认证委托资料及相关要求;
样品检测要求(包括型式试验、生产现场/市场抽样检测、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的要求);
初始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要求;
认证变更(含标准换版)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
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收费依据及相关要求;
与技术争议、申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7)认可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
根据2014年8月28日国家认监委公布的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和业务范围,目前可承担音视频产品CCC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和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
可承担音视频产品CCC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有17家,分别为:
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东实验室(上海市)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认英泰(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中山市)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中认(沈阳)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8)CB转CCC认证证书
我国作为IECEE-CB组织的成员,认可IECEE-CB成员组织出具的我国加入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限安全标准,EMC除外)。然而:
CCC认证仅认可我国加入IECEE-CB体系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认可CB证书时,即便CB报告附有国家差异的试验内容,但认证机构保留对样机核查及补做国家差异以及对CB报告中关键部件复查的权力。CB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CB报告和CB证书中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和生产厂必须与申请CCC认证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和生产厂一致(或覆盖)。CB证书的申请人与CCC认证的申请人原则上一致;若不一致,CCC认证申请人应提供CB证书持证人(申请人)的授权书。CB报告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的内容,应能覆盖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否则对于我国标准的差异应补测。
申请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按CB证书覆盖的型号划分。但若明显划分不合理、与CCC认证实施规则不同时,则采用CCC认证的单元划分原则划分同一型号的产品。仅生产厂不同时应划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凡以CB证书申请的产品原则上均应送一台样机进行核查。如为同一CB证书覆盖的系列机,则需提供一台代表样机。核对CB报告中所列安全件清单与样机的安全件。诸如参数和型号等不符,则视情况要求送元器件样品进行试验。严重不符时,不能认可CB报告。CB报告中的安全件仅随CB证书的整机认可,不得借用到CB报告以外的其他型号的产品中。
有关CCC认证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国家认监委(CNCA)CCC认证专栏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