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前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如何处理?
1、2023年5月1日前已提交的,按现行规则办理
《办法》施行前已提交办理的登记、备案和信息变更等业务,协会按照现行规则办理。施行后提交办理的登记、备案和信息变更业务,协会按照《办法》办理。
2、2023年5月1日后已登记私募管理人办理除实控权外的信息变更,按新规办理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法》施行后提交办理除实际控制权外的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相关变更事项应当符合《办法》的规定。提交办理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变更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全面符合《办法》的登记要求。
3、2023年5月1日前提交5月1日后未通过的,按新规办理
自2023年5月1日起,《办法》施行前已提交但尚未完成办理的登记、备案及信息变更事项,协会按照《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