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领馆分销协议/代理合同双认证,也门领馆分销协议/代理合同双认证
*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双认证依据。
*出口企业或货方出具的证明其产品到国内或****的证明,药品或食口卫生证明,须提供专门机构出具的佐证后方可双认证。非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应一律申请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书。
领馆
双认证所需提供资料:
A、产地证和出入境检验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邮寄给我们,不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B、除产地证及商检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双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年检的复印件(需盖年检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介绍信一份
4、证明书申请表一份
5、双认证声明备案表一份
6、需要双认证文件的原件一份
如果是商业Invioceioce做商事证明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关单复印件(报关单上需盖海关验讫章)
2、如果不能提供报关单复印件,您需要提供出口合同的复印件
3、需提供保函,保函内容需保证CI上金额和合同上金额一致!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双认证?
绝大多数country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country的外交或领事机构双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双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双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双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双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双认证作为country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双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双认证手续外,还要办-理外国驻华领馆的双认证手续。有了领事双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也门领馆分销协议双认证*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双认证依据。
也门领馆分销协议/代理合同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