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加签)加签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交外交部和驻华 领事馆办-理领事加签)。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加签?
涉外商业单据加签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加签。
商业单据加签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加签。
由贸促会加签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的专业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为什么国外客户要求做领事馆加签
答: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country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country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country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领事馆的加签,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领事馆加签的主要country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country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馆加签?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country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需经该国驻华领事馆加签,才能在进口国办-理通关结汇手续。领事馆加签不仅仅是一种惯例,在不少country是以法律的形式发票加以规定的。经过加签的单据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为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也门(YEMEN)监装证书领事馆加签 可申办领事馆加签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