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双认证的历史沿革:领事双认证制度是随着国际商业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对外交往和文书流通方面具有****的作用。50年代初,阿拉伯country联盟决定对以色列进行经济制裁,并抵制与以色列有经贸业务往来的外国企业。为此,阿拉伯country对向其出口的货物所涉及的单据,要求有阿拉伯country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领事双认证,主要是证明出口商品与以色列无关。从此,领事双认证业务得以在我国开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南美country和部分欧洲country对我国向其出口贸易也相继实施了领事双认证制度。目前,世界上还有个别country还未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民间的商业往来仍很频繁。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country还单方面免除了中国境内文件送往该国使用的领事双认证,这些country有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领事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领事双认证不仅仅是一种国际惯例,在不少country中是以法律的形式发票来加以规定的。更为重要的是领事职能的一个体现,它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还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领事双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双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双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双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双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合法性。
(三)、领事双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较后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双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事馆双认证三个双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事馆的要求各不相同,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文件要求:
1、下列领事馆要求所有双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领事馆留底(不收双认证费)
2、下列领事馆要求提供双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country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问: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双认证?
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双认证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专业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巴林领事馆企业资质证书双认证 领事双认证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CONSULATE领事双认证,又称“领事馆双认证”。
巴林领事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