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六、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