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十二、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监控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