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相关法规文件
目前,欧盟已颁布实施的医疗器械指令有三个,包括:
1、有源植入医疗器械指令 (EC-Directive90/385/EEC)。该指令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胰岛素泵等有源植入医疗器械,于1993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
2、医疗器械指令 (EC-Directive 93/42/EEC)。该指令适用于除90/385 EEC指令和98/79EEC指令规定以外的一般医疗器械,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并于1998年6月14日强制实施。
3、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 (EC-Directive98/79/EEC)。该指令适用于血细胞计数器、妊娠检测装置等体外诊断用医疗器械,于1998年12月7日生效,2003年12月7日强制实施。
上述指令是欧盟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其法律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日本的药事法(ThePharmaceutical Affairs Law)。
三个医疗器械指令颁布的时间不同,但相互关联。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3/42/EEC)是在有源植入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0/385/EEC)的基础上制订的,二者又同为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8/79/EEC)的编写基础。三个指令的格式、内容、基本要求大致相同,并针对医疗器械的不同特点而规定了特殊条款。当新颁布的指令对已有指令的基本要求进行修改时,已有指令进行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