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怎么认定(海南公司设立)
如果个人在内地、海南两地都有应税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只有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海南和内地的应税收入应分开计算缴税。
高端和紧缺人才如何确认?
答:省委人才发展局根据掌握的高端、紧缺人才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将高端、紧缺人才初步建议名单先后推送至税务、发改和社保等部门。省税务局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收入标准对名单核对后,由发改、社保部门分别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共享”平台、海南社保登记系统等,对初步建议名单人才的信用、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核实。
上述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初步建议名单核对后,于次年1月底前将核对信息反馈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委人才发展局于次年2月15日前向省税务局提供z终确定的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税务局在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确定后,以适当方式通知高端、紧缺人才,并通过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网络平台和人才服务窗口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