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鉴定地基基础检测
一、地基基础检测包括补充程地质勘察、地基检测、基础检测、地基竖向和水平向变形观测等。
二、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不均匀沉降的下列既有建筑物可不作补充程勘察:
1 以花岗岩残积土硬塑带、全风化花岗岩和强风化花岗岩作持力层的*地基;
2 以砂土和低压缩性土作持力层且有充分依据证明不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地基;
3 振冲挤密桩和砂石挤密桩复合地基;
4 未见明显地面沉降的桩基础;
5 鉴定单位认为不需勘察的。
三、下列建筑物宜补充程地质勘察:
1 由于地基基础问题引起的专项鉴定中,无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已有的程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鉴定验算要求、或对勘察质量有怀疑的;
2 根据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的建筑物未发现设计失误但地基基础已出现不均匀沉降迹象的;
3 鉴定单位认为需要补充勘察的。
上述勘察技术要求应由鉴定单位提出。
四、由于地基处理问题引起的专项鉴定,宜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60有关规定对地基处理工程进行检测。
五、验证施工资料可信性的基础结构检测的数量不宜少于《建筑结构检测技术规范》GB/T50344要求的30%且不少于3个样本,进行批评定的基础结构检测数量宜符合GB/T 50344要求。检测点布置应有针对性。
六、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当施工资料证明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且可信、上部结构现场检查与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既有建筑物已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的不均匀沉降时,其地基基础可不作检测。
七、下列情况宜对基础结构进行检测:
1 柱下独立基础、上部结构刚度较小、基础计算模型与实际工况较接近且基础结构的抗力设计值与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之比不大于1(R/γ0s<1);
2 地基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已出现明显反应;
3 施工资料已证明基础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设计验算处理意见或设计处理措施不当;
4 无施工资料或施工资料不能证明基础结构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 鉴定单位认为需要检测的。
上述检测的项目、数量、位置等由鉴定单位提出。对于3、4款情况,检测数量宜符合批评定要求。
八、对桩基础质量有怀疑时宜进行现场开挖检查,观测上部桩身外观质量和受损情况,开挖深度不宜小于2倍桩径,开挖数量不宜少于基桩总数的3%且不少于6根;必要时可钻取芯样检测桩体混凝土抗压强度。对于灌注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竖向钻芯检测,检验持力层岩性、成桩质量和混凝土抗压强度。
九、建筑物宜作整体倾斜观测,可根据不同的检测条件与要求,选用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铅垂仪等方法。同一轴线上的测点不应少于2点,建筑物的外转角处均宜布点。不同检测方法的测点布置、检测技术要求和数据分析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应充分估计施工误差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十、当建筑物已出现不均匀沉降迹象时应做沉降观测,沉降包括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同一轴线上的测点不应少于2点,建筑物外转角处均宜布点,观测时间不宜少于3个月。
十一、靠近河岸、边坡等临空面的鉴定项目,当对场地或地基稳定性有怀疑时宜作水平变形观测,测点布置、观测频率和周期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因素由鉴定单位确定。
根据现场调查检查情况,本房屋目前主体结构状况良好,未发现有严重影响结构安全的损坏。
4、房屋结构布置检测及图纸复核
根据现场调查测量,房屋的结构布置、主要轴线尺寸、构件的截面尺寸等实际状况与结构设计图纸基本相符。
轴线尺寸检测
5、沉降检测
根据现场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累计沉降量很小,为发现有不均匀沉降现象。
6、结构材料检测
(1)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
混凝土碳化是导致钢筋锈蚀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影响钢筋混凝土耐久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当碳化深度达到钢筋表面时,混凝土的弱碱性环境遭到破坏,钢筋锈蚀加速,造成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下降。
本次现场采用1%酚酞酒精溶液测试混凝土碳化深度,抽测主要的混凝土构件,测得房屋混凝土碳化深度约为0~1mm,混凝土碳化程度较小。
(2)混凝土强度检测
本次我站分别用回弹法和超声回弹综合法抽样检测了部分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法和超声回弹综合法分别按照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和《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用DIGI—SCHMIDT2型数显混凝土回弹仪和北京ZBL公司生产的ZBL-U510非金属超声检测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了抽查测试。其中回弹法采用根据碳化0-1mm的深度分别修正后的混凝土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