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以下两种发展模式:
一)盈利模式
证券公司的场外期权收入主要包括场内做市及交易收入和场外期权收入。场内衍生品收入来自于佣金、做市以及自营交易,这部分业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金融期权:主要指上证50ETF期权和沪深300ETF期权,证券公司主要收取佣金,并产生做市和自营交易收入。
(2)期货以及商品期权:证券公司主要通过受控或投资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公司收取佣金,这是他们的收入来源(约占总收入的50%)。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专有交易来交易期货,但此份额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场外期权,期权部分的利润等于期权费减去对冲成本,并且互换以固定汇率支付佣金。互换可以与股票抵押和证券借贷等其他业务整合,从而产生较低风险的点差收入。
二)风险估量
证券公司通常将互换业务与其他业务结合起来,以在不同客户之间转移收益并获得价差收益,规避市场波动风险。由于客户在签订互换协议时交付了保证金,证券公司可能会面临保证金(信用)风险。未对冲的期权交易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主要包括标的资产的Delta,Gamma和Vega风险。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法包括:
(1)对于收益互换所固有的保证金(信用)风险,证券公司采用按市价计价的方法,并要求客户按照协议存入额外资金或平仓。对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证券公司通常会选择国内外可信赖的金融机构,并建立具体的准入标准和信贷额度管理和控制机制来管理风险。
(2)处理期权时,证券公司将购买基础资产以建立中性的Delta头寸(Delta中立策略是组成由期权和现货/期货头寸组成的投资组合;当基础资产的价格波动时,现货/期货头寸将根据期权价格进行调整。为了使投资组合的增量保持为零或接近零,从而不受基础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由于市场缺乏对冲工具(目前市场可供买卖的期权和期货的数量非常有限),精准对冲几乎是不可能的。
(3)背靠背对冲:考虑到不同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和市场观点,证券公司可以发行具有头寸的产品以进行对冲。例如,证券公司可以发行黄金的看涨期权,证券公司可以从另一位投资者那里购买与交易对手具有相同期限,规模和收益结构的黄金看涨期权。这样,随着衍生品业务规模的增长,风险可能会减少而不是成倍增加。
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起步较晚,体量较小,但近几年发展迅猛。主要涉及场外期权以及收益互换业务。其中又分为跨市场投资,融券,对冲,市值管理,对质押股票实施价格保护以及结构化产品六块细分业务。主要盈利来源为佣金收入及合约价差,为了对风险进行管理,证券公司往往会将头寸调整为中性,并建立具体的准入标准和信贷额度管理和控制机制来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