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代办指引(附新加坡境外税收抵免政策)
“业绩承压”,“悲观预期”,“发展艰难”,“不确定性加剧”等严峻形势贯穿了2022全年。在美联储加息不断、疫情反复、中美芯片之战全面爆发、房地产利润持续下行、消费疲软的影响下,国内各大部分产业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境。但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化依然是产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中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和贸易在充满不确定性中逆势成长。
境外投资备案代办指引
境外投资备案代办要求
1. 敏感行业不可投。敏感行业包括:(1)舞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2)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3)新闻传媒;(4)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1)房地产2)酒店3)影城4)娱乐业5)体育俱乐部6)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2.敏感地区不可投。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4)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3.投资额大于3亿美元有限制。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
4.境内主体需达到,境内公司蕞好成立满1年以上,审计报告需达到要求。
新加坡境外税收抵免政策
新加坡与超过 80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美国不在其中。根据新加坡的法规,境外税收抵免额为境外实际纳税额(或应纳税额)和该所得在新加坡的应纳税额中的较低者。境外税收抵免(FTC)采用分国分项的方式,满足相关条件下该居民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将税额合并。
来自未与新加坡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所得也可获得与 FTC 相似的单边税收抵免。
①申请境外所得抵免的条件
新加坡居民企业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申请境外所得抵免:
A.公司在相关年度内是一家新加坡税收居民企业;
B.在外国税收管辖区的收入所应缴税款已支付,或在特殊情况下为应支付;
C.该笔收入为新加坡应税所得且须在新加坡纳税(即不适用于处于亏损状态的居民企业)。
②境外机构构成常设机构
当居民企业在境外构成常设机构,并且境外所得来源于该常设机构时,该笔收入将在境外被征税。若该笔收入在新加坡也要征税,境外所得税抵免就可以被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