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制定实施《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行动方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夯实共抓大保护工作基础,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行动方案》聚焦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四大攻坚任务,提出了28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污染治理、强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锰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全面实施十年禁渔、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切实保障基本生态流量(水位)、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防范化解沿江环境风险、引导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
为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措施落地见效,《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与标准保障、健全资金与补偿机制、加大科技支撑、严格监督执法,构建全民行动格局,让全社会参与到保护长江母亲河行动中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行动方案》实施,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各项工作,加大重点任务调度和指导帮扶力度,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