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原则方法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原则
工程测量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原则,即先在施工现场建立统-的施工控制网,以此为基础,测设出各个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细部位置。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意义
建筑工程测量包括检测、定位和放线。建筑工程测量对于每一项工作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责任。包括运营管理阶段的测量、施工建设阶段的测量、建筑勘测阶段的测量三个方面。建筑工程测量对于工作人员的测量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各方面的测量技术要领和测量理论,保障建筑工程测量的准确性。
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
(1)目测法。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叫做观感检验。根据质量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2)量测法。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量测的手法可归纳为:靠、吊、量、套。
(3)试验法。通过进行现场试验或实验室试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测试或检验。
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问题
(1)检测人员素质比较低下。目前我国缺乏工程质量检测的技术人才,现在大部分的检测人员,检测水平有限,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2)检测设备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的仪器设备比较旧,信息量比较低,这就阻碍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
(3)检测方法比较落后。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只限于传统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跟不上新型材料的发展。随著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进度,很多新型材料也广泛的采用,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检测市场比较混乱,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部分施I单位对质量检测的认识停留在资料的过渡阶段,并且检测单位被动的接受施I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不仅是合作关系也是利益关系。一些企业由于质量关,就会给检测机构受贿,检测人员就会更改事实,这样就造成了整个检测市场的混乱,严重扰乱了检测市场的秩序。
1 房屋可靠性鉴定的理论与方法
一、房屋的可靠性鉴定及其适用标准房屋结构的可靠性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可靠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可靠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可靠性。“9.11”事件后国内外有关学者又提出房屋可靠性还应包括房屋在遭受爆炸力和冲击力等偶然荷载作用时结构只是局部损坏不致连续倒塌的整体稳定性或牢固性。目前我国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以下简称《可标》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这两个标准只考虑了房屋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可标》是在调查了多年来房屋可靠性鉴定的实践经验并通过验证性试验和试鉴定参考采用了国内外的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充实后完成的。其主要技术内容有基本规定、构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子单元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鉴定单元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等。
二、理论基础及其主要内容房屋结构可靠性的理论基础为近似概率法一次二阶矩法。该法用结构的失效概率来定义结构的可靠概率用与结构失效相对应的可靠指标来度量结构的可靠概率并建立了结构可靠概率与结构极限状态方程之间的数学关系在计算可靠度指标时考虑了基本变量的概率分布类型并采用了线性化的近似手段。结构构件本身的失效程度按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和各种结构的基础理论计算。房屋可靠性鉴定采用的是可靠概率鉴定法——即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房屋的可靠度进行鉴定的一种方法。概率法用概率的概念分析现有房屋的可靠度找出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预期的使用期限内发生破坏或失效的概率确定其寿命。概率法在理论上是完善的但因存在房屋结构材料强度的差异和计算模型与实际工作状态之间的差异目前离实用还有较大的距离。现在概率法的实际应用仅止于近似概率法从概率分布曲线和形态用“均方差”度量并找出“安全指标”。
三、适用范围和鉴定内容目前可靠性鉴定主要含有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两项鉴定。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a. 房屋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b. 重要房屋的定期检查 c. 房屋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d. 房屋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e. 为制定成片房屋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a. 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b. 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c.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试用期的安全检查 d. 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3.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 a. 房屋日常维护的检查 b.房屋使用功能的鉴定 c.房屋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
四、鉴定目的为房屋管理部门了解房屋现状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可靠程度确保房屋使用功能和进行日常维修检查提供依据。也可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进行相应的鉴定。
五、鉴定的条件在无偶然荷载常规的使用荷载、风载、雪载和房屋结构自重作用下、或在偶然荷载灌水、降水、震动、爆炸和撞击等作用后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结构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