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新设备案登记攻略(附东盟内部市场简介)
深圳市“跨境贸易”指标在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第壹。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累计上线34个业务领域、155个业务模块,提供服务项目超1500项目;平台注册企业突破13万家,服务企业突破44万家;2022年度完成主要业务申报累计5756万票,占全省申报量的59%,占全国申报量的14.1%;搭建全国首.个“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系统”,支持出口企业一键上传办理出口退税所必需的各类备案单证和通关物流信息,有效降低企业获取备案单证难度、减轻纸质资料存储成本。
深圳企业境外投资新设备案登记攻略
1、受理
委办收文窗口接收项目备案申请后,当日通知外资处经办人员收文并签收。经办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备案申请。
2、审查和决定
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对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
(1)处室经办人员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初审。
(2)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复审。
(3)处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写明不同意备案的理由。对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其意见及理由后,将申报材料退回受理窗口。
(4)处室负责人做出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终审。
3、送达与公告
对同意备案的,处室经办人员应制作备案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备案文件报送分管委领导,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东盟内部市场简介
东盟一直在推动经济共同体建设,实现区域内商品、服务、资本和技能劳动力相对自由流动,打造东盟区域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随着东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东盟各成员国将在取消非关税壁垒及熟练工人流动限制等方面取得更多进展。东盟内部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到2030年,东南亚经济体每年需2100亿美元基础设施投资。以5G技术为代表的东南亚通信市场已成为全球资本涌入的热点。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东盟FDI及数字经济》报告显示,2019年,东南亚通信市场规模达480亿美元。鉴于东南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且目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弱,其通信技术市场仍需较大规模投资,市场有很大发展空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越南等国均通过了在2019-2020年开展5G建设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