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境外投资ODI备案登记指引(附东盟经贸协定说明)
五年来,海南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从2018年的近600家,增加到2022年1500多家。其中,民营企业成为海南外贸增长主力,占海南外贸比重从2018年的近两成提升到2022年的近五成,今年一季度比重提升到54.9%。海南与全球各经济体经贸联系扩大,贸易伙伴数量从2018年的近16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增加到2022年的近180个。海南对欧盟、日本、巴西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年均增速分别超过了海南外贸整体增速17.6个、5.9个和33.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海南对上述三地进出口继续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海南境外投资ODI备案登记指引
一、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地方企业开展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四、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应当征求国内有关商会、协会的意见,以作为核准时的参考。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
东盟经贸协定说明
东盟对外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伙伴协定进程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批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并于2010年全面建成自贸区,这是东盟首.次整体对外商谈和建立自贸区,开创了自贸区建设的先河。此后,东盟先后与日本(2003年)、印度(2003年)、韩国(2005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04年)、欧盟(2007年)及中国香港(2014年)举行自贸区或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谈判并陆续实施。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2年,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6个自贸伙伴国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2020年11月,各方正式签署协定(印度退出),协定有望于2022年初生效。
【其他谈判】东盟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举行三方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计划于2022年内完成升级。东盟还将启动东盟—加拿大自贸谈判列为2021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十.大优先工作之一。东盟中的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属于蕞不发达国家,根据普惠制(GSP)可以享受美国、欧盟等多数发达国家提供的特殊市场准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