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文并非欧盟的官方语言,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并没有对应的中文的官方术语。在中文的翻译里,通常将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或European AuthorizedRepresentative译为: 欧盟*代表。也有翻译为: 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通常简称为:欧盟代表或欧代。也有使用: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在台湾,还有使用欧体*代表或欧体代表。
欧盟外制造商为什么需要一个欧盟*代表
a) 根据欧盟的法律要求,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如果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和EFTA)以外的国家,其产品必须在标签(铭牌或包装)上标有制造商和制造商的欧盟*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
b) 为确保欧盟主管机关能适时的查验到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境外制造商应将*新版本技术文件保存在欧盟*代表处,保存时间为自*后一批产品出口后10年。
c) 欧盟境外制造商的产品在欧盟出现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问题,应由欧盟*代表进行联络,通报,并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