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5%企业所得税”政策
1、怎么判断企业是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呢?
简单来说,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可搜索《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查看),
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2、如何判定是否“实质性运营”呢??
(1)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并且在自贸港之外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在自贸港,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重点: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任一项不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2)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在自贸港之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对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3)注册在自贸港之外的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或者非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机构、场所的,该分支机构或机构、场所具备生产经营职能,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职能相匹配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属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
3、哪些企业能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
全岛封关运作前,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全岛封关运作后,将按负面清单行业管理,不在负面清单行业内的企业,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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