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早是由中国银行引入并承办的银行保理业务。2012年起,商务部牵头陆续在天津、上海、深圳、广州、重庆、苏州等地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批准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因此,从经营主体上看,保理业务可以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
时至,我国关于保理业务的成文规定主要为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以及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深圳市、广州市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的通知》、《关于在重庆两江新区、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有关问题的复函》等部门规范性文件。
虽然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分别受银监会、商务部颁布的部门规范文件约束,但是二者的业务类型、操作模式还是大同小异,并且其基本法律关系都是受《合同法》中“债权转让”相关规定调整的。
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重要资产中,应收账款的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现金流的运转,对企业自身经营活动有着重大的影响,企业对于应收赃款的管理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营运风险。本文从应收账款管理的概念及基本管理方法入手,以HJ钢铁铸造有限公司的财报作为具体分析对象,对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进行实例分析和研究,通过对其2016-2020年之间的应收账款的规模、账龄、回款速度、坏账损失率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发行该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不到位、坏账比例较高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