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备案与许可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证明资料。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
简单来说,经营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即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要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只需要做备案即可。重要提示:医疗器械三类并不包含二类,也就是说企业销售二类与三类的医疗器械,那么许可证及备案都要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