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授权代表在欧盟的产品指令(Directive)英文版里使用的标准术语为(英国式英语) European AuthorisedRepresentative, 因为需要指定欧盟授权代表的多数为位于欧盟境外的国家的制造商,尤其以美国的制造商为多,美国的制造商更喜欢将欧盟授权代表以美式英语书写为: 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鉴于中文并非欧盟的官方语言,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并没有对应的中文的官方术语。在中文的翻译里,通常将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或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译为: 欧盟授权代表。 也有翻译为:欧盟授权代理、欧洲授权代表、欧洲授权代理等。通常简称为:欧盟代表或欧代。也有使用:欧盟代理、欧洲代表、欧洲代理等。在台湾,还有使用欧体授权代表或欧体代表。
欧盟外制造商为什么需要一个欧盟授权代表
a)根据欧盟的法律要求,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如果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和EFTA)以外的国家,其产品必须在标签(铭牌或包装)上标有制造商和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如下:
b)为确保欧盟主管机关能适时的查验到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境外制造商应将新版本技术文件保存在欧盟授权代表处,保存时间为自后一批产品出口后10年。
c) 欧盟境外制造商的产品在欧盟出现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问题,应由欧盟授权代表进行联络,通报,并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联系。
如何选择一个优质的欧盟授权代表
a) 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欧盟授权代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