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机构:
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主要法律依据:
《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5、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