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经验,只有政府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征信服务,为中小
企业融资承担"再担保"责任,才能”撬动"中小企业资金供应链条。是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和发展。首先,由政府出面,参考国际通行征信体系**并结合中国国情,出台国家统一的征信评估标准。其次,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风险防范和失信追究等信用制度。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再其次,构建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现评级结果的有偿资源共享,对征信
好的中小企业实行重点扶持政策。是政府牵头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首先,建立分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建立全国范围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地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各地应探索建立本级担保基金,已有地区应提高担保基金投入比例。其次,鼓励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多元投资,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快金融对内开放
加快金融对内开放步伐,通过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渠道。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科学而全面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一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产品结构和投资者结构。尽早开放创业板,加快中小企业市场和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增加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数量.应以"代办股份**系统"为基础,打通和连接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扩大市场容量,丰富其功能和作用,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融资、境内外上市等途径开展直接融资。二是加大金融对内开放力度,逐渐建立一批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主要业务的、以社区为业务范围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完善民营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放松民营金融机构准入限制,股东、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有关条件达标即可注册登记组建金融机构,扶持农村信用社改制,引导民间资本合理介入,促进民引导民间流动性向创业业投资、产业投资集聚;考虑将经营资本投资银行、保险、信托与基金管理公司等发展,营状况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升级为中小企业银行,推广城市中小企业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