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飞机租赁在中国的融资租赁业似乎是个热点,好像要不做飞机租赁的话,就不能体现公司前力和实力。
飞机租赁进入中国比较早,几乎和改革开放同步,是一个典型的资金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于对经营的条件和环境要求都比较高,并不是任何一家租赁公司就可以“做大做强”的。我们谈论的飞机租赁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租赁?我们谈论融资租赁的时候,是否了解了其真正的内涵? 如果都不清楚的话,还要多看,多学。
融资租赁在中国还处于幼稚阶段,但飞机租赁在世界上已经有许多的表现形式。由于讨论飞材租赁的人大都是不干实务的出身,只知其然不知其所有然,所以才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争论。融资租赁发展了27年还没有发展起来,这个行业没有,没有专家,只有追求真理和务实的人。谁都没资格教训人,只有接受实践过程失败的教训
笔者接触飞机租赁一线操作人员比较多,而且是在完整的产业链上与国内外的航空公司、行业主管、租赁公司、飞机制造厂商、飞机设计工程等人员,就具体操作方式做了些肤浅的了解。总感觉兰前行业争论的,似乎不是企业想要了解和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这里多说两句,仅供参考,不想"毁”人不倦
飞机租赁中的经营租赁为何物?
要了解飞机租赁中的“经营租赁”首先要从法律上了解租赁的种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只有“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列名合同,没有“经营租赁”的合同定义。“经营租赁”只是指作层面的说法和会计处理的方式,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对于航空业来说,他们对飞机租赁说法和融资租赁行业的说法又有区别。航空业中所谓的“经营租赁”大都指法律上的“租赁”。飞机的所有权永远不会转移给航空公司。从租赁形式上,它可以分为:干租、湿租、潮租。从时间上划分,可分为: 短期(一年以内) 租赁和中长期 (一年以上)租
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表现形式,融资租赁行业并不认为这种传统的出租服务业务就是融资赁
航空业中的“融资租赁”,就是法律上的融资租赁,虽然从操作和会计处理上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区别。其原因是不管什么样的租赁方式,所有权都要转移给航空公司(这是人为因素约定的,不是必然的)。
对于融资租凭行业来说,在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的条件下,若用飞机采购全额计算租金的租凭,京是融资租赁,租期结束后飞机的所有权转移给航空公司。对于留有余值的非全额融资租赁,就是操作层面的“经营租赁”。租期结束时,航空公司可根据余值(或理解为“未融资额”。如果把融资租赁当承租人融资的话)选择: 续租、退租或留购。
这种做法的法律意义是:飞机产权可转移给航空公司,也可不转移给航空公司。因为政策问题,我收问题等众多因素,租赁公司目前在中国暂时没有做经营飞机的能力,都要求租期结束后必须转移所有权。那种真正意义的“经营租赁”在中国根本无法操作。所以不管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都按融资租赁操作。
在会计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余值超过飞机采购额的10%,或者租期于飞机法定寿命75%,就按“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处理,否则就按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是为融资租赁而定的,和法律上的租赁没有必然的联系,虽多“经营租赁会计处理方式”和“租赁会计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当我们还没有搞清什么是“经营租赁”的真正意义时,好不要用滥用“经营租赁”这个名词。
飞机租赁还分境内租赁和跨境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在同一国家或地区注册的,他们之间的租赁业务是境内业务,不管飞机是否跨境飞行。如果他们不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租赁,就是跨境租赁,哪怕飞机只在某一方境内飞行。我国飞机的融资租赁早期,大都采用跨境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飞机。也有30%的飞机是直接购买。
K机租赁是否属于金融业务问题
融资租赁中需要融资的是租赁公司。就算回租这种直接给承租人资金的租赁,也是租赁公司先从银行借钱买飞机,然后再租给航空公司收取租金,自己承担银行借贷风险,是一种中短期的投资行为,不能算是金融业务。如果租凭资产能无追索地被转移出去,那么才可以说是在做金融业务。因为它满足了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金融属性。而不是缺乏流通性的投资属性。
飞机租赁使用的资金特点是:长期、低成本、可流动的资金。银行根本没有这样的资金,因此银行不可能直接做飞机租赁。只有资本市场的资金才能满足这个条件,只有来自资本市场的资金才适合做长期的飞机租赁。
为什么有许多银行都参与了飞机租赁的融资呢活动呢?那就因为税收优惠政策在起作用。因为有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银行可以把这部分利益部分度让给承租人,从而降低了租赁利率。这个税收政策是鼓励出资人的,而不是鼓励航空公司的。银行的收益没有少,只不过把该交给国家的税款,让给承租人了。因为银行的参与方式是“投资”而不是借贷,因此没有短贷长用的风险。
中国没有这样的税收政策,中国的银行在境内都是以转贷方式参与飞机租赁的,都是高成本的,短期资金(长不超过5年,而飞机租赁短也要6年)。挤压租赁公司的盈利空间,转移短资长贷的风险
目前国内租赁公司做的“飞机租赁”业务,实际上是在给航空公司购买飞机,以所谓“租赁”的名义融资,真正意义的飞机租赁并不存在。采购环节的好处和余值处理的好处都和租赁公司没有关系与银行贷款没有本质区别。除了承担航空公司的经营风险,收取几乎看不出来的一点收益外,赚的只是个“吆喝”钱,没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活力,是融资租赁发展阶段只追求规模,不追求利益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