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食品接触的产品,如果出口到欧盟,需要按照欧盟1935/2004/EC食品级的标准进行检测。在我们说的欧盟(EC)No1935/2004标准中,对于不同的材质,检测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出口到欧洲的塑胶材料,需要按照欧盟1935/2004/EC中EN10/2011的标准进行检测。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通过测试的产品,即可在包装或包装表面上显示相关标志,表示“产品可适用于包装食品”。成功将您的产品销往欧洲市场。您的产品也能以良好的品质吸引更多的客户,在同行业中,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小成本也能获得大利润。
特定措施的内容通常包括:在材料和制品的制造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这些物质的纯度标准;这些物质特定使用条件以及在哪些材料和制品中使用;被授权允许搀入到活性或智能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物质清单,或者活性或智能材料和制品清单,必要时也包括这些物质和(或)材料和制品合并时的特定使用条件;
深圳环测威检测机构是一家拥有CMA/CNAS授权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您有需要做办理1935/2004/EC检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环测威工作人员,了解更多关于食品级检测认证办理详情!
电煮锅食品级CE认证需要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