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的销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应纳税额。即: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
既然外销的销项已经免除,那我们不妨将这种抵扣理解成:
外销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
——换言之也就是外销的进项税额可以拿来抵扣内销的税项税额和内销的进项税额之差。
上面说的是生产企业,也就是具有自营能力,比如我有一个工厂,拿来生产老干妈出口。
但我们也有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仅从事出口,我们称之为外贸企业。比如我只是负责代理老干妈的出口,我自身不生产老干妈。
相比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优惠政策稍微简单点,只有“免、退”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