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上海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加强水运口岸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提升水运口岸通关物流效率,3月2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海事局联合发布公告,在上海水运口岸推广使用电子“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以下简称电子“装箱证明书”)。本指南由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制定,说明电子“装箱证明书”的业务模式、注册使用条件、文件样式、API接口和查询方式等,供船代(货代)等用户操作参考。
01业务模式
原模式
装箱点在完成危险货物装箱后,通过“EDI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系统”向上海海事局进行“装箱证明书”电子申报,并需将“装箱证明书”纸质文件打印后加盖公章,交至对应货代;货代在收齐材料后交至对应舱位船代;舱位船代核对无误后交至对应母船船代;Zui后由母船船代外勤人员将所有纸质材料送上船交至船长。
现模式
电子“装箱证明书”基于现有业务流程,将“EDI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系统”申报的电子数据通过“单一窗口”生成格式化PDF文件,并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同步至母船船代(通过自有系统或第三方如EDS系统对接)。新模式下,装箱点、货代、船代等不再需要逐级串联传递纸质装箱证明书。
02注册使用条件
船代首先需要向“单一窗口”技术支持部门(见“技术支持”)提供EDI编号(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中区分企业的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单一窗口”系统备案后,采用“授权码+白名单形式”方式,确保接口安全。
03文件样式
经格式化生成的电子“装箱证明书”,使用防伪验证二维码和唯一编号,增加海事水印,取代单位公章及装箱检查员签名,与纸质“装箱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用户可通过“单一窗口”官网http://www.singlewindow.sh.cn/查询电子“装箱证明书”,也可以通过微信“单一窗口小助手”小程序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电子“装箱证明书”样张如下:
04电子“装箱证明书”API接口
接口安全方面采用授权码+白名单形式
A:“单一窗口”提供授权码(userAuthCode),第三方调用统一放在接口头部(Header),
B:第三方需提供访问接口的ip地址(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