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后,以下产品在英国市场销售将不可以继续使用欧盟规范及符合性标志:
1、汽车(车辆型式认证);2、航空航天(航空安全);3、医药产品(批量测试药物;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的进一步规范;提价医疗产品的监管信息);4、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提交医疗产品的监管信息);5、化学品(管理化学品、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6、受国家法规管制的物品(非协调物品)。
何时使用UKCA标志
目前,CE标志涵盖的大多数产品也将属于UKCA标志的使用范围。
UKCA标志的使用规则与CE标志的使用规则基本一致。
制造商仍可以将CE标志用于在英国市场上流通的产品,除非产品需要第三方符合性评估,并且必须由英国合格评定机构执行,在此情况下,制造商必须在2019年4月12日之后申请新UKCA标志。
如果已经由欧盟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了强制性第三方符合性评估,或者以前由英国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已经移至欧盟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制造商仍然可以使用CE标志在英国市场上销售产品。
如果产品目前仅有CE标志的自我符合性声明,对于标志范围内的产品,制造商可以使用基于自我声明的UKCA标志。在此情况下,制造商可以使用任一标志,或在同一产品上同时使用UKCA和CE标志。
UKCA标志不会在欧盟市场上获得认可,目前需要CE标志的产品依旧需要CE标志以在欧盟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