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同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任质量负责人吗?

更新:2024-05-05 07:00 发布者IP:183.61.16.10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迈振威医疗健康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深圳市迈振威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EW2543M
报价
请来电询价
迈振威
认准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社区宝民二路东方雅苑A332(注册地址)
手机
13530068278
联系人
王振作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省一级成立总公司,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地级市设置了3家分公司,每家分公司也相应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用的计算系统软件全部一样,质量管理制度也全部统一,试问:总公司与分公司质量负责人能否由总公司质量负责人统一担任?

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很多人根据质量负责人独立履行职责,认为每家分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应该都不一样,且在职在岗。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在公司法中,分公司是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只有总公司是法人组织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分公司进行管理。

其次: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一般都与总公司一致,总公司的质量负责人才是实际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而分公司的质量管理人员都是根据总公司质量负责人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以达到管理的一致性,分公司也可以利用总公司的各种资源进行管理,从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因此,医疗器械分公司质量负责人由总公司人员兼任,不仅是可以,而且是必须的,这样才实质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总公司质量负责人可通过计算机软件远程管理,并在分公司设置质管员开展具体工作,并向总公司质量负责人汇报。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国内公司注册
同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任质量负责人吗?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迈振威医疗健康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王振作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医疗器械咨询,急救应急培训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网络的技术开发和服务;电子产品、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医药、保健品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传感器的销售;医用口罩、酒精、防护服装、手套、额温枪、耳温枪和护目镜的销售;医用口罩、防护服装、酒精、手套、额温枪、耳温枪和护目镜生产设备的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管理。
公司简介1·一、二类生产许可,产品注册咨询。2·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咨询。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咨询。4·器械市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5.第三方冷链冷库服务管理6.批进销存软件服务7.急救应急培训服务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