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销售证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 or FreeSaleCertificate),又称出口证明(Export Certificate),在MDR Article60和IVDRArticle55都有提到,为满足出口目的,制造商或授权代表注册地点所在成员国应制造商或授权代表要求,需签发一份自由销售证书,声明该制造商或授权代表在其领域具有营业注册地,并且带有CE标记的器械可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此前的MDD指令中,并未有相关信息,但却是许多制造商在出口器械时,长久以来被要求提供的文件。
用途及必要性
由于欧盟立法在世界范围内被许多国家/地区接受,许多欧洲以外国家/地区,允许已获得CE标记的医疗器械进口及销售。当向这些国家出口医疗器械时,该国/地区的卫生部或其他监管机构会要求供应商提供自由销售证书,已证明其产品已获准在欧洲进行自由销售。该自由销售证书需作为注册过程的一部分提交当局。
分类
根据器械的类型,自由销售证书分为三类:一般医疗器械,有源植入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
※一份CFS只能涵盖一类器械,即一般医疗器械与有源植入医疗器械不能存在于同一张CFS上。
※部分成员国对CFS涵盖医疗器械数量种类有限制,同一器械的不同型号(如医用手套的S, M, L, XL)视作同一种类。
申请人及申请途径
注册地址在欧盟境内的制造商,可直接通过官方网页向所在成员国递交自由销售证书申请表,对于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则需要通过欧洲授权代表申请。
递交申请时的资料
制造商/欧代信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信息、欧代协议等)
器械类型(一般医疗器械、有源植入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并提供公告机构签发的证书(无需公告机构审核的提供符合性声明)
产品清单,器械代码以及基本描述(包括Basic UDI-DI)
欧盟注册信息
产品宣传资料(标签/说明书等)
不同成员国申请自由销售证书时的要求不同,申请表格与指南可在成员国卫生部/监管部门****上查询。文章*后罗列了部分成员国自由销售证书申请信息及指南的链接,以供参考。
申请周期及费用
视成员国监管机构具体要求及资料完整度为定,由申请发起者。以下为部分成员国自由销售证书申请信息及指南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