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2月29日,人大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
删除了2018 年《公司法》中16 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
228 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 112 个条文本次修订,是1993
年《公司法》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Zui大的一次修订
将对我国4300多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
变化要点一:删除了“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章节
明确为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既包含了自然人股东又包含了企
业法人股东,范围更广。(新公司法二十三条)
变化要点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明确
新公司法第十一条“法代”责任由公司承担,明确“法代”行
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以向“法代”追偿损失。
变化要点三:股东会决议无效,但与善意相对人产生的民事行
法律关系,不受影响。(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虽然没有完善的决议程序,但产生的
实质效果,不违反善意相对人原则,视为有效。
单个股东“捣蛋”不影响善意相对人的权益。
变化要点四: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
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相同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