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口商检通关单的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单证资料:根据要求准备好货物的品质证书、数量证书、规格证书、原产地证书等必要单证。
报检: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提交相关单证资料。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包括外观检验、内在质量检验、安全性能检验等。
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单,货物可以凭此通关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报关:向海关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种类等信息,并缴纳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
放行:海关审核通过后,放行货物,即可完成出口商检通关单的办理。
如果货物在报检时发现品质不合格,需要进行重新报检。具体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书:申请重新报检的义务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载明改善计划。
获得标准检验局的同意:申请书需要得到标准检验局的同意,才能向原检验机关(构)申请重新报检。
重新报检:获得同意后,可以向原检验机关(构)申请重新报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过标准检验局的同意,重新报检的次数可能不限于一次。
检验机关(构)检验:重新报验的商品,检验机关(构)会依据不合格项目及改善计划内容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