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20年过渡期内,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税目的92.2%,进口额的91.2%,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税目的90.7%,进口额的85%。
包括农水产品在内的超敏感产品中的30%未被列为减免关税对象,16%被列入关税配额管理对象,14%将取消关税。
中韩FTA还规定了特定产品的关税减免,如茶叶、有机染料、部分橡胶制品和纺织纤维、服装等。其中,茶的关税税率从40%减至20%;有机染料、部分橡胶制品和纺织纤维的关税税率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制品的关税税率从5%减至2.5%;女式服装的关税税率从13%减至8.1%。
中韩FTA产地证可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贸促会)或其地方机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CIQ)或其地方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格:填写中韩FTA产地证申请表格,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原产地信息等。
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根据要求提供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必要单证资料。
提交申请:将申请表格和相关单证资料提交给中国贸促会或中国CIQ的地方机构。
审核和签发:相关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将签发中韩FTA产地证。
需要注意的是,中韩FTA产地证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应该提前安排好办理时间,以免影响货物的清关。在办理产地证前应该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提供的单证和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