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场外期权资质签约要求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以我国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海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大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场外期权资质签约要求的建设,认真落实自贸港总体方案任务安排,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支持政策的承接落地,落实封关运作前的准备工作。推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支持多功能自由贸易港账户体系建设,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鼓励保险公司与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加强跨境合作研究。进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提升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水平。
以打造“两个中心”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推动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沉香交易和深加工中心。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吸引包括新加坡等地沉香贸易加工中心企业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沉香原产地出口商,在海南进行“二线”出口贸易和“两头在外”深加工贸易,目标市场包括满足我国及日韩地区逐步兴起的沉香消费需求,以及欧洲化妆品沉香原料需求。
强化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全力满足沉香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
1、依托“两个中心”交易市场,逐步构建价格形成机制。依托国际沉香交易和深加工中心建设,推动海南作为国际沉香制品进入中国内地的主要集散地,在尊重国际贸易价格基础上,逐步形成相对标准化的沉香制品贸易价格体系;围绕“海南沉香”逐步构建科学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推动建立“海南沉香”交易场所,便利相关市场主体针对沉香林、沉香木、沉香及其制品进行交易。以此为依托建立海南沉香产业发展交易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无偿或低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沉香林木活体、沉香原材料、沉香制品等规范化价格信息查询、价值评估、产品检测、实物交割等便利功能,解决沉香产业经营信息不对称问题,使银行、保险机构能够客观快速地获取相关信息,提高开展沉香抵(质)押贷款和沉香产业保险等服务质效。
2、积极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根据沉香种植周期长、结香期限长且沉香成品质量无法动态跟踪监测的特点,以及沉香产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文旅项目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不同融资需求,研发专属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对沉香产业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提供相应的质押融资服务。加强银保协作,以保险保单为沉香产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加强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沉香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企业的融资难度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