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以下称“2013年SAC主协议”)。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以下称“2014年SAC主协议”)以及配套使用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2014年SAC主协议替换和取代了2013年SAC主协议,于是协助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统一适用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基金公司叙作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成熟度逐步提升,给场外衍生品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业务需求快速增长,场外衍生品市场在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丰富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场内交易模式不同,场外衍生品业务需通过主协议体系达成交易,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下国内不同子市场的主协议体系现状,并重点介绍证券期货场外衍生品市场下的SAC主协议体系。
SAC主协议全称为《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主协议》,是证券公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协助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双方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是对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诸多共同问题所做出的约定,主要包括单一协议定义、违约事件与终止事件及其处理、终止净额结算等相关内容。SAC补充协议是在主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违约和终止条款的详细定义、交易双方同意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补充约定等(包括但不限通知方式、净额支付、仲裁机构、计算方、合并盯市等内容)。SAC补充协议虽有协会制定的模板,但其中大部分为选项或需填写的内容,各机构面对不同的交易对手,例如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一般法人机构等,由于交易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同,会撰写多个不同版本。
在我国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关怀指导下,我国场外协助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业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签订主协议,有助于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市场参与者降低法律风险、交易风险;主协议的推广和应用,有助于提升市场运行效率,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与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作为证券公司,尤其是场外期权交易商,研究并贯彻落实以SAC为代表的主协议框架体系,是在场外衍生业务这条赛道上合规展业的应有之义,也是公司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协议条款,是事前预防场外衍生品业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发生纠纷后处置的重要法律依据。各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应当高度重视协议的模板制定和谈判签署,既要根据交易对手的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的交易结构,协助制定不同的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模板,也要在与对手方的谈判中结合交易实际,审慎评估增加、删减、修改模板条款的影响,从而充分保护本机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