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城乡分割的体制下,我国城乡产业自成一体,封闭发展,农业产业链也被分割在不同地区和部门,无法整合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整合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的市场地位,使农民能够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非农产业环节的收益,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分析和比较了我国当前农业产业链整合中存在的集贸市场直接交易型、市场批发交易型、农民合作组织型、“公司加农户”型产业链整合模式的利弊,提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选择农民合作组织型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作为未来农业产业链整合的主导模式,使农户能够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建立起各种农民合作组织,从而把农户经营的产业链延伸到农产品生产的产前和产后等非农环节,分享农业产业链中非农产业环节的利润,并改善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 合作化; 农业产业化
一、引论
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承包制和农业市场化改革。这场改革是我国农村发生的一次重要制度变迁。当时改革的重点是在国家、集体和农户之间对农村土地产出的收益进行了分割,形成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的都是自己的”契约结构。这场改革较好地解决了我国农业生产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基本解决了我国主要农产品供应长期短缺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这场改革仍只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新的起点。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商品化和化程度提高以及农产品供求格局改变,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受市场需求的约束越来越明显。小农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新阶段突出的难题。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经常发生“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过度竞争以及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现象,充分说明我国分散经营的小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市场,还没有解决好农业比较收益低、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国际农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增加农民的收入,需要拓宽农业发展领域和产业链条,向农业的产前和产后延伸,把现代工业、商业乃至运输、金融、保险等同种植业、养殖业紧密结合起来,整合成完善的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合作化经营,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这一方面可以增强农民的市场谈判力,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农民能够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收益,从而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理论界和农业生产实践部门纷纷致力于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力图整合农业产业链。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自此,全国各地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产业链整合的新模式。现有的研究主要关注如何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农业一体化经营水平,拓宽和延长农业产业链,而忽视了农业产业链整合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其结果是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形成后,非农企业控制着农业链中的关键环节,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收益主要落入企业之中,广大从事种植环节的农民仍然无法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收益。我国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不但要关注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要选择合适的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这是关系到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对我国当前主要的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利弊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选择农民合作组织型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作为主导模式的政策主张。
二、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的比较分析
产业链(IndustryChain)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在原材料采购、中间产品和终产品的生产制造、终产品配送到消费者等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链条。早在20世纪50年代,经济学家赫希曼(Hirschman)就从产业的前向和后向联系的角度解释了产业链的概念。他认为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各产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复杂的和密切的技术经济联系,正是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了产业链[1]。20世纪80年代中期,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Michael·Porter)又提出了价值链(ValueChain)的概念。他认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可以分解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增值活动”,每一项增值活动是价值链上的一个环节,其总和构成企业的价值链。随着产业内分工的深化与发展,原先在一个企业内部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价值创造活动逐步分离到多个企业,这些企业相互构成上下游关系,共同创造价值,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波特教授认为,现代竞争已经从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扩展到产业链的竞争,竞争的优势依赖于企业与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系统协调[2]。在这种形势下,整合产业链,已经成为产业形成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
与非农产业相比,农业由于自身的特性,分工的演进相对比较缓慢,生产的迂回度不大,产业链也较短。特别是我国在城乡分割的体制下,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一直受到一道道“无形城墙”的阻隔,结果我国形成了“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城乡产业自成一体,封闭发展,农业产业链也被分割在不同地区和部门,无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以我国的饲料产业为例,就能充分说明我国农业产业链分割断裂的状况。我国饲料工业一般发源于国有粮食部门,正规饲料厂一般建在县以上的城区,饲料原料如玉米、豆粕等主要来自农村,加工以后的饲料也主要销往农村。但饲料厂的技术和营销人员一般只跟经销商接触,很少深入养殖户,更没有与养殖户组成紧密的联合体。饲料产业链的上游与下游环节即饲料加工业企业与养殖户是严重脱节的[3]。近年来,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农业组织的创新,我国农业产业链中的产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分工不断深化。传统自给自足、分户经营的农业经营模式正在逐步被现代经营模式所取代。整合农业产业链,将分散布局于农村、郊区、城市的农业产业链整合成畅通、统一、协调的产业链,已经成为统筹我国城乡发展的关键[4]。在全国各地,各种各样的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也应运而生。从目前我国存在的农业产业链整合模式来看,我认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见图1)。
1.集贸市场直接交易型。这是分散的小农与分散的农产品消费者在传统的集贸市场直接进行交易,集贸市场成为整合产业链的关键。这种整合模式可以减少交易的中间环节,但没有规模化和的优势,交易范围有限,交易成本较高,交易数量和价格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纯粹的、面对面的即时买卖,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也是在各个传统社会里普遍存在的基层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