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出口贸易中,很多企业会遇到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被国外收货方退回,那么此类货物进境该如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1、出口退运货物
出口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迟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征税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3、免征关税和进口环jieshui条件
1) 货物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或货物规格型号、成分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
2) 货物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复运进境。
3) 货物退运时形态与出口时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不包括拆箱、检验、安装或调试。
4) 出口货物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或出口退税已补税。
4、证件管理规定
退运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我国参加或缔约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申报退运货物所需资料
l 交验原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原出口报关单号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目”。
l 退运说明及退运协议。
l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为助企纾困降低成本,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海关总署已于2022年6月30日出台措施,取消对于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jieshui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
请根据贸易实际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