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梳理
毛重净重与数量及单位是两个概念;
当毛净重不足1kg的时候按1kg进行申报,此时的数量与单位继续如实填写;
还原到真实场景也就是法定单位是千克的时候,数量与单位仍然按不足1kg填写,而毛重净重按1kg填写。
2、要点把握
上面说的是大的逻辑,但核注清单与报关单在数量与单位处理方式上不同。
报关单数量与单位有个限值:
法定数量需在0.001~999999999.9之间
而核注清单未加这个限制,如果是对应报关或关联报关需要注意这个小细节,在核注清单时就进行处理。
3、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l 二十五、毛重(千克)
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l 二十六、净重(千克)
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l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分三行填报:
(一)第一行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第三行。
(四)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4、海关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l 四十六、毛重(千克)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非必填项。
l 四十七、净重(千克)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非必填项。
l 四十三、数量及单位
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其中第一比例因子、第二比例因子、重量比例因子分别填写申报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第二法定计量单位、重量(千克)的换算关系。非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