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和保函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使用情况:备用信用证通常用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受益人付款、退款或赔款。而保函则是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备用信用证适用于所有国际经济往来,而保函则主要用于国际货物买卖。
开证申请人: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可不经申请人的请求而按其自身需要主动开证。而一般跟单信用证通常须经进口人的申请,开证行才能据以开立信用证。
对商业票据提交的要求:一般跟单信用证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交商业单据,如商业发票和运输单据等。而备用信用证通常只需要受益人签发并提示申请人违约声明以及在远期付款情况下签发并提示汇票,供开证行承兑,到期付款。
承担的风险:一般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由于有押金或货运单据作抵押,承担的风险较小。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开证的主要依据是开证申请人的信用与履约能力,因而风险较大。
总的来说,备用信用证和保函都是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但它们在使用情况、适用范围、开证申请人、对商业票据提交的要求以及承担的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