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第267号令,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2024年3月1日起生效。
这一决定是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作出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自2013年6月27日由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以来,经过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和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的修改,一直在横琴新区海关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深入,该办法中的一些内容可能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该办法,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和要求。
废止该办法并不意味着横琴新区的海关监管工作将受到影响。海关总署将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横琴新区的海关监管工作能够继续高效、有序地进行。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需要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发布的Zui新监管政策和措施,确保自身的进出口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以向海关部门咨询相关问题,以获得更加详细和准确的解答。
海关总署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海关监管工作需要,企业和个人需要密切关注Zui新政策,确保自身业务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