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第20号公告,宣布解除对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的口蹄疫禁令。这是基于风险分析结果,认可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州等部分区域为口蹄疫无疫区,从而允许这些区域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后入境。
公告明确指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州、杰特苏州、东哈萨克斯坦州、阿拜州、江布尔州、图尔克斯坦州、克孜勒奥尔达州以及阿拉木图市和奇姆肯特市被认定为口蹄疫无疫区。这意味着,这些地区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在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将不再受到口蹄疫禁令的限制,可以正常进入我国市场。
此次禁令的解除,不仅有利于哈萨克斯坦相关产业的出口增长,也将为我国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食品选择。这也体现了我国在保障国内畜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积极推动与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的决心。
禁令已经解除,但进口产品仍需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产品质量、检疫检验等方面。海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对于之前发布的《海关总署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止哈萨克斯坦口蹄疫传入我国的通知》(署办动植函〔2022〕4号),其中对于上述区域的口蹄疫禁令将不再执行。这一举措将简化进口流程,促进贸易便利化。
此次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解除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是两国加强经贸合作、推动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