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QFLP可享受的税收政策

更新:2024-03-20 16:22 发布者IP:14.154.31.105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NRRY7K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私募基金
所在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手机
18938953175
联系人
何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7602363791

产品详细介绍

海南QFLP可享受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以下简称“《税收优惠通知》”),以及结合《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南QFLP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

1.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

2.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936037607.jpg

  1. 另外,根据《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QFLP主要是以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类型为主,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海南QFLP的税收负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所得税,并且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税收缴纳方式也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海南QFLP基金管理人适用的税收政策

①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每一个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公司制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制QFLP基金管理人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全岛封关运作前,若公司制QFLP基金管理人满足“实质性运营”条件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南QFLP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税率根据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及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有所不同:

A.居民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非居民企业:

a.对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其从中国取得的红利或投资标的转让收益,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929688467.jpg

②公司制企业

  • 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税率根据收入类型有所不同:

A.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

B.财产转让收益,转让其持有基金的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税率为20%。

  • 法人股东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税率根据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及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有所不同:

A.居民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非居民企业:

a.对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其从中国取得的股息、红利或投资标的转让收益,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从业人员适用的税收政策

海南QFLP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若符合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政策条件,其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15%以上予以免征的优惠。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海南QFLP可享受的税收政策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迎
注册资本3000
主营产品商务服务,金融租赁,两地车牌,资质许可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代理记帐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