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和补税是海关税收征管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分别对应着税款的退还和补缴情况。
退税
定义:退税是指在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海关退还因误征、溢征或其他应退还原因已征收入库的款项的行为。
退税范围:
1. 海关误征,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
2. 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
3. 已缴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出口时退还的国内环jieshui收。
4. 已缴出口关税的货物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
5. 散装进出口货物短装且已退款或赔偿。
6. 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等原因,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赔偿货款。
7. 已缴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规定可先征后返。
申请退税流程:
·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
·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可向海关申请退税,需提交《退税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进口货物退货复运出境,需提交相关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退货协议等。
补税
定义:补税是指纳税人短缴或漏缴税款,由海关照章进行补征的行为。
补税情况:
1. 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征。
2. 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在规定期限内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3. 减税或免税进口货物应补税时,以原进口价格扣除折旧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4. 补征进出口税收起征点为50元。
5. 海关补征或追征税款,需制发《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
补税流程:
· 纳税义务人收到《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后,需在15日内办理补缴税款手续。
·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税手续的,海关将填发税款缴款书。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退税和补税的准确执行对于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护纳税义务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和个人在进行进出口业务时,应确保税款的准确申报和缴纳,如有误缴或漏缴,应及时与海关沟通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