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采样管CE办理流程
经了解,市面上目前采样管有三种类别
第.一种:采样拭子是和采样管以及保存溶液组成的套装,并且是需要配套组合一起使用的,该拭子是浸在保存溶液内。
第二种:采样拭子是和采样管以及保存溶液组成的套装,并且是需要配套组合一起使用的,该拭子是单独包装。
第三种:单独的管子,真空采样管
根据以上三种我们逐一分析:
第.一种:非灭菌:采样管+溶液+拭子(拭子在溶液里)
基于欧盟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2017/746的规定,ClassA属于制造商自我声明产品。
制造商应按相关指令要求:维护CE技术文件、发布符合性声明、确定欧盟授权代表,完成产品在欧盟主管当局的注册之后可以贴加CE标志,在欧洲销售。
第二种:非灭菌:采样管+溶液+拭子(拭子单独包装)
非灭菌:采样管+溶液
基于欧盟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2017/746(IVDR)的规定,ClassA 属于制造商自我声明产品。
制造商应按相关指令要求:维护CE技术文件、发布符合性声明、确定欧盟授权代表,完成产品在欧盟主管当局的注册之后可以贴加CE标志,在欧洲销售。
非灭菌:拭子
基于欧盟医疗器械2017/745(MDR)的规定,ClassI属于制造商自我声明产品。
第三种:单独采样管
非灭菌:单独采样管
近期到了好多国内体外诊断的客户询价一次性病毒采样管CE问询,很多客户对于此类产品如何办理CE并不是很清楚。
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出口公司在将其产品销往欧盟市场时,符合上述指令规定,加贴CE标志,否则产品难以进入欧盟市场。
IVD也于1999年强制实施,2017年推出新法规,2021年底新法规实施延期。
目前还有众多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及出口公司对这些要求不甚了解,今年我国的医疗器械出口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我司服务体外诊断试剂公司有很多,可提供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的IVDCE技术文件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注册CIBG注册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