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是一种轻质泡沫塑料,由聚苯乙烯与特定比例的高挥发性低沸点烃类(主要是戊烷)混合制成。这种材料因其优异的保温隔热、缓冲抗震、抗老化和防水性能,广泛应用于家电、轻工产品、冷藏保鲜及建筑等领域。
由于其含有的戊烷成分,使得可发性聚苯乙烯成为一种易燃固体。戊烷具有高度的易燃易爆性,这增加了EPS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我国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进出口检验监管。
检验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核实产品的主要成分、物理和化学特性,以及危险类别,确保与申报信息一致。
二、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贴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还需确保有中文标签,并随附安全数据单。这有助于使用者正确识别和处理该化学品,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三、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包装型式、标记、类别、规格、重量和使用状况等,确保其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四、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以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在定义上有所区别,但两者都涉及到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的潜在威胁。对于进出口聚苯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的严格检验监管至关重要。
了解并遵守聚苯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要求,有助于保障贸易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