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重要修改,其中关键一点是将原先的注册登记制度改为备案管理,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手续时,需依法向海关备案。
这一变革带来了以下显著变化:
一、申请流程简化
1. 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在线提交备案申请、信息变更及注销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亦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方式在线申请。
2. 无需现场领取证明,申请人在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可实时查看办理状态,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
二、选错主管海关无忧
针对企业可能因不熟悉流程而选错主管海关的问题,新规定明确,若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时选择的海关有误,收到申请的海关将主动与申请人所属海关联系,确保备案手续顺利办理。
三、现场办理仍可行
尽管实现了备案全程无纸化,但海关仍保留现场办理选项。申请人可选择前往海关政务服务现场,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通过互联网登录相关平台完成备案申请。
适用范围与要求:
1. 适用对象:拟申请备案为海关报关单位的企业,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2. 备案条件:企业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自贸区外的内资企业还需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除外)。
3. 办理方式:申请人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相关平台提交备案电子申请,海关将进行审核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亦可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在线提交申请。
4. 其他业务: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参照备案流程办理。
操作指南:
1. 注册账号:依次选择标准版应用→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并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 填写备案信息:登录后,依次选择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备案,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企业经营类别”选择正确。
3. 提交审核: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至所在地海关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