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观赏鸟概述
进口观赏鸟指进境后或进境繁殖后主要用于观赏、展览、比赛、鸣叫、宠物、消遣等目的的鸟类,包括鸽、鹦鹉、鹳、鹤、雀等,不包括家禽类如鸡、鸭、鹅等。
二、进口观赏鸟办理流程
1. 取得《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o 观赏鸟应在海关指定隔离检疫场进行隔离检疫。
o 隔离场建设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申请。
2. 检疫审批
o 取得隔离检疫场使用证后,需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o 使用人应通过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申请并查询申请单状态,许可证仅允许单次使用。
3. 申报要求
o 获得检疫许可证后,应告知所在地海关并提供复印件或电子件。
o 提前30天向口岸海关和/或所在地海关申报动物进境计划。
o 动物入境前或入境时到口岸海关申报,符合无纸化申报要求。
4. 进境口岸现场检疫
o 口岸检疫人员登机(船)实施现场检疫,检查检疫证书有效性及运输路线。
o 对动物进行临床检查,核对品种、数量,必要时采集样品送检。
5. 隔离检疫
o 观赏鸟隔离检疫期限为30天,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o 隔离期间,海关对动物进行日常监管、采样,并监督企业防疫制度落实。
6. 检疫放行
o 经隔离检疫合格的动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三、检疫要求
1.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主管部门负责检疫和出具检疫卫生证书,证书需随观赏鸟一同运输。
2. 观赏鸟在输出前需在官方批准的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30天,并经官方兽医检查无传染病症状,相关疫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 进境隔离检疫期间,隔离场所在地海关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疫,合格后放行。
请注意,进口观赏鸟需严格遵守上述流程和要求,确保动物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保障国内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