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证材料
(一)满足《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扫描,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在封面及“真实性声明”处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业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可补充提交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6.如果2022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下,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7.至少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
(1)2020年以来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三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以来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五的证明材料。
(2)2021年和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3)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4)2020年以来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