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无尘车间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详图设计时,应包括主要内容:
(1)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要求;
(2)吊顶、墙体用金属壁板模数选择;
(3)吊顶、隔墙、门窗、送回风口、灯具、报警器、设备留洞、管线留洞、特殊留洞等设施的综合布置和气密性节点图;
(4)门窗构造和节点图、金属壁板安装节点图。
2、无尘车间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2)应满足防火、保温、隔热、防静电、隔振、降噪等要求;
(3)应确保洁净室气密性要求,材料表面应不产尘、不吸附微粒、不积尘;
(4)应采用不霉变、防水、可清洗易清洁和不挥发分子污染物的材料;
(5)应满足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并不得释放对人员健康及产品质量有害的物质。
3、无尘车间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应在厂房主体结构和屋面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对现有建筑进行洁净室装饰装修时,应对现场环境、现有设施等进行清理与清洁,达到洁净施工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
4、无尘车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包括进出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洁净管制。
5、无尘车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低温施工时,对有温度要求和影响的施工作业,应采取保温措施。
6、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隐蔽空间,应做好清扫与清洁记录。
7、无尘车间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护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表面,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等造成表面凹陷、破损和表面装饰的污染。
(二)墙、柱、顶涂装工程
1、本节适用于水性、溶剂型以及防尘、防霉涂料的涂装工程的施工验收。
2、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层养护应达到设计要求;
(2)基层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
(3)基底应坚实、牢固,不得出现蜂窝、麻面、空鼓、粉化、裂缝等现象;
(4)新建筑应将建筑物表面建筑残留物清理干净,并用砂纸打磨;旧墙面在施工前应将疏松部分清理干净,并涂界面剂后再补平;
(5)当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层上施工时,含水率要求:溶剂型涂料时宜大于8%;水性涂料时宜大于10%;
(6)抹灰基层施工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起皮、起泡、流坠和裂缝等。
2、涂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涂料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不宜在阴雨天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5℃;
(3)涂装前确认基层已硬化、干燥,并符合本规范4.2.5条的规定;
(4)涂装层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起泡、流坠和裂缝。
(三)地面涂装工程
1、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要求:
(2)基层上的水泥、油污等残留物清理干净;
(3)当基层为建筑物的Zui底层时,必须做好防水层;
(4)基层表面的尘土、油污、残留物等应清除干净;并用磨光机、钢丝刷全面打磨、修补找平,并用吸尘器清除灰尘;
(5)对于旧地面为油漆、树脂及PVC地面清除时,应将基层表面打磨干净,并用腻子或水泥等修补找平。
(6)当基底表面为混凝土类时,其表面应坚硬、干燥,不得有蜂窝麻面、粉化、脱皮、龟裂、起壳等现象;且应平整、光滑;
(7)当基层为瓷砖、水磨石、钢板时,相邻板块高差不应大于1.0mm。板块不得有松动、裂缝等现象。
2、面层涂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涂装的厚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偏差不得大于0.2mm;
(2)面层涂装必须待结合层晾干后进行;
(3)面层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5℃;
(4)每次配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完,并作好记录;
(5)面层施工宜一次完成。分次施工时,应做到接缝少,并设置于隐蔽处。接缝应平整、光滑,不得分色、露底;
(6)表面应无裂纹、鼓泡、分层、麻点等现象;
(7)防静电地面的体积电和表面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面涂装用材料应具有防霉、防水、易清洗、耐磨、发尘少、不积尘和对产品质量无害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