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税收问题:股东借款(税务申报)

2025-01-08 08:00 14.153.85.131 1次
发布企业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G0689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公司注册,税务申报,记账报税
所在地
深圳,珠海,海南,宁波,共青城均设有办事处
联系电话
13670275609
手机
13670275609
经理
李小姐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670275609

产品详细介绍

按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到位的期限Zui长不能超过5年。

股东在5年的时间内出资到位,又从公司将出资到位的钱借了出来了,此种行为,按《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公司的股东从公司借款如果构成抽逃出资,要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单从税收的角度来看:

一、对公司股东而言。如果公司的股东从公司借款,没有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超过一纳税年度,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股东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公司而言。按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ー)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公司无偿借款给股东,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在增值税上,资金借贷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贷款服务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关于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汪丽萍
主营产品港珠澳车牌、粤港车牌、中港车牌、FV车牌、粤Z车牌、批文延期、变更主驾、更换车辆、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财务代理,代理记账,知识产权代理,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
公司简介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服务性质公司,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南山中心区,公司秉承专业。诚信的经营理念。公司主营业务:粤港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办理、中港车牌办理、FV车牌和粤Z车牌的年检、批文延期、变更司机、更换车辆、变更主体;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香港公司注册、变更、年检;香港1/4/9号牌照申请、金融牌照申请等业务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